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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6, 2024 7:23:46 GMT
的人来说,阅读本文毫无用处。 在围绕这一义务的争论中,双方的立场在修辞中比在批判性反思中更加隐蔽,并且持续存在并占主导地位——总是有必要强调——;流行语和断章取义的转录比优点分析和对立论点的对立更为普遍;相互指责仍然存在,并且常常伴随着侮辱,而不是围绕想法进行辩论。正如意大利思想家和法学家诺贝托·博比奥(Norberto Bobbio)所说,“仅仅进行对话是不够的。那些互相交谈的人并不总是真正在互相交谈:每个人都在对自己或听他讲话的听众说话。” 6 辩论的破坏 我们将首先处理辩论中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因此,我们将在本文中避免它,并且不会将其视为诚实的批评。大约两年前,我们表示,不幸的是,“关于新闻学。 位是否是强制性的讨论已经成为辩论中不应该发生的事情的例子的集合,并且它们发生在争论的双方”。7这种情况实际上没有改变。 手机号码数据 几乎所有关于这一主题的表现形式——以各种媒体上的文章或房间和互联网讨论组中的评论的形式——仍然令人遗憾地证明,新闻界不仅对法院的裁决、还有联邦公共部圣保罗州公民权利地区检察官办公室针对臭名昭著的法令提起的公共民事诉讼。8这甚至适用于著名记者和活跃的工会领导人。自 2002 年 12 月作出判决以来已近两年半(现在 TRF-3 正在分析),仍然有记者、工会成员甚至新闻学教授不知道这一公共民事诉讼已经被根据案情进行评估,并声明 2001 年 10 月的禁令暂停了文凭要求。 似乎司法领域对这。 一过程的演变普遍缺乏了解还不够,这场辩论还因许多对话者(包括学者)的学术不诚实而受到破坏,从而给该层面的辩论带来了有害的结果。的想法。反对或支持上述句子和义务本身的各种论点的汇编可以作为基础逻辑教科书中不同类型谬误的例子。 以取消争论双方资格的形式进行的“针对个人的争论”的例子不胜枚举。9无论是考虑到新闻系毕业生必须与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士竞争,还是考虑到那些没有机会进入新闻学校就读的人,都不乏诉诸(诉诸虔诚)的情况。10也不乏向人民呼吁)案件:一方面,指责新闻文凭要求的结束将为媒体机构所有者服务,并且这一要求将通过向工会收取费用而使工会受益。费用; 另一方面,有人指控 1969 年第 972 号法令规定的文凭要求满足了“记者的愿望”(权威论证)被双方广泛采用,其基础是记者和其他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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